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