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司法保护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