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因风暴潮等自然灾害超过海塘防御标准,造成海塘损毁的,海塘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海塘修复。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