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二十条已修改海塘的设计、施工和监理依法实行资质管理制度。资质认证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禁止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挂靠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海塘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禁止转包海塘建设项目。分包海塘建设项目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4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