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市和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制度,加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