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九条有效各级综治委应当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研究协调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对社会治安秩序混乱、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或者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的区域、单位应当进行督办,并限期整治。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