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