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