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第四章 排水管理与防洪排涝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建设单位申请公共排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的,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公共排水设施的设计方案;(三)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