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件第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生态公益林林地用途、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违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