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六条已修改从事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绿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和规范。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