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第二章 国家机关保护第十五条已修改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逐步使所有适龄未成年人均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