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资金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资金,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的筹集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