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每年四月为全省爱国卫生活动月。爱国卫生活动月期间,应当结合当地实际,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卫生问题。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