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一条有效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社会卫生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