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乡镇集体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矿山安全的规定,不得乱采滥挖。违者,予以取缔。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