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矿山企业对地表陷落区、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必须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塌陷、滑坡、溃坝等危害,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