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自治县在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鼓励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护农村经济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