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第三十条已废止省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登记成立。省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依据省律师协会章程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