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