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政治权利第七条已修改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定涉及妇女权益的法规、规章、公共政策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应当听取同级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