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章 基金的监督第九条有效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