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有效自治州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儿童免疫规划责任区由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划定。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