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和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