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各类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