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和管理,鼓励发展生态农业,防止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和水土流失。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及时回收使用后的塑料薄膜。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