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