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五条有效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煽动使用暴力。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