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二章 碘盐的加工、运输和储存第六条已修改碘盐加工、供销和储存按省盐业主管机构的计划进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