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义务植树,是指公民为国土绿化无报酬地完成规定劳动量的植树任务,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