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义务植树所需苗木,由当地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协调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发展苗木生产,加强种苗质量监督,为义务植树提供合格苗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