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二条有效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等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相关资质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