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第八条已废止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判断产品质量的依据:(一)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三)合同中有关质量的条款;(四)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产品标识中明示的内容及质量约定等方式表明的产品质量状况;(五)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的产品质量检验方法、细则或质量评价规则。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