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第七条已废止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务,并出示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