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推销设备、种子、种苗和技术的广告,不得含有分析、预测利用该设备、种子、种苗和技术等所生产的产品市场供求情况和经济效果,以及欺骗性的包收购生产产品的承诺。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及服务,不得设计、制作和发布广告。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