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五条已废止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纳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并作为考核其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