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五章 精神障碍患者的看护、诊断与治疗第三十五条有效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但其监护人不同意的除外。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