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三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第二十一条有效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影响公众心理健康的突发事件时,市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精神卫生服务机构以及社会组织、志愿者为有需求的公众提供心理援助。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