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第四章 养老机构服务规范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养老机构应当编制符合老年人营养需求的食谱,合理配置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和民族风俗习惯、适宜老年人食用的膳食。老年人的膳食制作应当与工作人员分开。养老机构应当对老年人膳食经费实行分账管理,定期向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公开账目。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