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县人民政府对在偏远、艰苦地区任教的教师实行艰苦地区津贴制度,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照顾。县人民政府建立评选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制度。每年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地方法规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