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七章 经费保障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州、县(市)政府应当建立贫困学生资助基金,重点对贫困学生实施救助。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