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第四十二条已修改高新区的土地开发,应当服从高新区建设的统一规划。高新区管委会依法受理规定权限范围内的有关土地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