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饮用水源的保护第十条有效饮用水源保护的总体目标是:确保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饮用水清洁、卫生和安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