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