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被毁坏西湖龙井茶基地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