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六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聘用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应当在交通警察的带领下,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但不得进行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