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三节 事故赔偿第六十三条有效当事人依照规定自行协商处理的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物损价值在三千元以下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和申请定损,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派员处理,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理赔。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