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苕溪水域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八条已废止凡向苕溪水域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取得排污控制证后方可排污,并严格按照排污控制证规定的要求执行。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