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青山水库和四岭水库、里畈水库的水资源,分别由杭州市和余杭市、临安县水利部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合理调配。青山水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合理调整青山水库的功能,在枯水期应当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的调控意见下泄一定的水量,以维护下游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