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综合治理第五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在完成车辆登记和驾驶证核发等相关行政程序时,应当对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还被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或者解除扣留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对违法行为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教育。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